
9月22日 中国无车日
2011年9月22日,中国迎来第五个无车日,许多城市的主要路段都实行了交通管制,限号上路,机关公车也停开一天,使原本拥堵的道路显得异常安静畅通。然而,其他未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却堵车依旧,部分路段甚至因为分流车辆过多而变得更加拥堵。此外,部分地区还出现了限行引起的警民冲突。杭州市政府就无车日发出行政规定:本市车辆上路扣3分罚100元。这一举措遭到了许多车主的抗议和反对。(中国汽车消费网2011年9月23日)
倡导绿色环保的交通出行方式,营建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体系,历来是世界无车日活动的宣传主题。可此一舶来品引入中国,在短短数年之内,引起争议无数,并遭遇到现实法律适用的尴尬局面,不由得令人深思。
世界无车日活动,缘起法国环保部门领导“今天我不开车”的倡议,随后众多城市的私家车主积极响应支持,逐渐发展成为影响欧洲数十个国家的公共环保运动。在此发展过程中,无车日倡议先是上至下,再过渡为由下至上的逻辑脉络清晰可见,活动获得了广泛的社会支援,有着坚实的民意基础。自治区域地方性法规的颁行,长期汽车文明积淀的高度自觉,是无车日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的必要因素。
在对于刚刚步入汽车工业文明不久的中国来说,欠缺广泛民意支撑的“无车日”活动往往沦为行政权力主导下的一场秀。一纸红头文件下达之后,一场单纯由上至下的“面子”运动由此展开。这时候,交管部门往往置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于不顾,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客观需要才能采取的交通限制措施,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才可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随意加以滥用,不仅构成侵害公民出行权的行政违法,也严重破坏了自身的权威形象。更荒唐的是有些地方政府,居然公然突破法律规定的底线,将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处罚权限违法授予交管部门,结果惹来警民对抗的尴尬闹剧。本没有相关执法权的交管部门,在背后公权的袒护支持下,踏出越位的步伐。看似手握“时尚”理由的权力部门,实质上自始至终背负着管理行为合法性的拷问和质疑。
为了赶一场既没有合法性又钱浪费纳税人钱财的大秀,把政府应谨慎秉持的“依法行政”理念抛之云外,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倡导减少城市空气污染、提倡绿色出行,“无车日”活动显然具备合理性,但就现阶段而言,只能采取柔性的行政指导、劝诫方式,通过深入人心的普遍宣传赢得公众的支持,而不能借强制管理之过,酿行政违法之错,使“无车日”变味。
事实上,即便在国外,无车日活动也渐显颓势。构建顺畅环保的公交体系,显然不是通过拒绝驾驶汽车就能达成的目的。短短一天局部范围的交通便利,回避不了拥堵不堪的出行常态。除了要告诫公权部门时刻牢记“法无规定不可为”的行政真理,更应当提醒他们,如何创造出高效便利的公交服务环境,才是他们值得骄傲的“政绩工程”。








